盲盒经营要“盲”而有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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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盲盒产品遍地开花,过度消费、商品溢价、攀比浪费等乱象也频频发生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《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(试行)》,明确了盲盒经营禁售清单,落实平台主体责任,规范盲盒市场。
营销“套路”值得警惕
图书盲盒、文具盲盒、数码盲盒、机票盲盒……网络平台的盲盒产品丰富多样。“考古盲盒让消费者以沉浸式的操作亲手‘发掘’文物,不仅增强了互动感,还能通过产品了解其中的历史和文化。”热衷于打卡各类考古盲盒的宋爽说。
业内人士认为,强惊喜感、强社交属性,使得盲盒广泛流行,但盲盒市场的种种乱象亟需整治。
比如,在拆盲盒直播间,网友迅速抢单,而直播结束后,产品和服务的售后却无法保障。在某旅游平台发起的“机票目的地盲盒”活动中,消费者只需花98元,就会得到一张随机目的地、随机日期的国内单程机票。然而,不少消费者反映,自己购买的盲盒航班被取消后,平台不予退款。
备受争议的还有“美妆盲盒”。长期以来,“美妆盲盒”中临期美妆产品居多这一问题常被消费者诟病。京津冀消协组织近日联合发布的盲盒消费调查结果显示,个别商家在未告知消费者前提下售卖使用期限较短的产品,还有部分商家售卖来源不明确的产品等。
随着盲盒产品遍地开花,盲盒经营乱象值得注意。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当前盲盒市场存在四大乱象:商家过度营销,消费者易中套“上瘾”;商家涉嫌虚假宣传,到手货品与宣传不符;产品质量难以保障,假劣、“三无”产品时有出现;消费纠纷难以解决,售后服务亟待改善等。
合规经营底线不能破
如何让盲盒走出“盲区”?中国消费者协会多次提示消费者理性购买盲盒,并点名批评违背公序良俗的宠物盲盒等营销模式。此外,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,给商家划清责任边界,产生了一定的示范效应。
《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明确了盲盒经营禁售清单,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。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虚假宣传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、诱导消费、“三无”产品、售后服务不到位、“霸王条款”等问题,《指引》明确了盲盒经营禁售清单,对于不适宜进入盲盒领域的药品、医疗器械、活体动物、易燃易爆物品等,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;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化妆品、食品,作出限定性表述。
伴随盲盒直播等模式的兴起,“网络盲盒”中存在的问题也受到关注。“网络盲盒”操作空间更大、不确定性更高。针对这一问题,《指引》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定期对平台内盲盒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,建立健全检查监控制度,强化对平台内盲盒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的动态监测。
专家认为,盲盒经营应当“盲”而有度,定好规矩、划好红线才能让盲盒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盲盒的基本属性是商品,经营者必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,确保商品信息真实,不可过度利用消费者的猎奇心理,误导人们冲动消费。